特級教師評選條件
特級教師評選條件為政治上,擁護中國共產黨,擁護社會主義,忠誠黨的教育事業;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,熱愛學生,工作一貫認真負責。業務上,對所教學科具有較豐富的理論知識和教學經驗,能夠熟練地勝任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,教學效果好,教學質量高,在工作中有創新精神,成績顯著。
特級教師評選基本條件:
堅持黨的基本路線,熱愛社會主義國家,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;認真貫徹執行教育方針;一貫模范履行教師職責,教書育人,為人師表。
具有中小學校高級教師職務。對所教學科具有系統的、堅實的理論知識和豐富的教學經驗;精通業務,嚴謹治學,教育教學效果特別顯著。
或者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專長 和豐富的經驗,并取得顯著成績;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勇于創新或在教學法研究、教材建設中成績卓著。在當地教育界有聲望。
在培訓提高教師的思想政治、文化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顯著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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